做电商而没接过这种投诉的,实属凤毛麟角。
《广告法》第九条可把工商管理部门折腾得不得了,他们接获的大量投诉都是这类案件。投诉人把这条解读得越来越宽泛,发起的投诉之多,简直是在浪费社会资源。工商管理部门里人就不多,应付了这些无聊的投诉,就限制了他们进行有意义的市场督查。不知道评论里叫好的那些人,是否想到这一点。
【 在 easylove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你看来,职业打假是正义的,合法的,因为你没有深入的接触过,但是,接触过的就知道,他们就是骗子,现在出版社出书,书名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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