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院的说明,是胳膊有淤青吧,没说腿上有伤。烧窗帘是事后了。
这些是证据,但是都是间接证据,一旦定案就要把一个公民关三年牢狱,基本整废,不该慎重吗,就靠这些是不是不太够?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的跑到13楼被拽回14楼,腿上都是伤,把窗帘烧了求救,手机被男的抢走了
: 合作这些都不是证据了。。还风华正茂?还被咬一口?
: 谁咬了谁一口?那些造谣说女的几天后才报警的、以前结过婚的、敲诈勒索的,这些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没一起抓了真是太便宜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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