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罪行法定原则,连这个都质疑的法盲真不多……
干脆恢复某人口含天宪,出口就法律好么?
最后,即便你坚持公序良俗可以调整刑法,不用管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至少也要证明公认有这样的公序良俗吧?这都不敢回应,奢谈什么公序良俗?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1、罗圣是法盲,这个业内有共识,你不知道吧?而他被视为法盲就是因为他胡乱向社会按照文义来普及你视为珍宝的那两句话,全都是错的
: 2、你还是坚持只有刑法文字规定的才是罪,这是完全错的,你连这句话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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