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你倒是认真看了我的话,可惜你连“依法定罪量刑本身就包含了第三条的两层意思”都不明白
还是比较可怕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就是有,你谩骂没意义,求我我也改变不了现实啊……
: 总搞些主观代替客观的动作,我真不想说缺乏常识……
: 依法定罪量刑,跟罪行法定有什么矛盾?而且依法定罪量刑也涵盖不了第三条全部啊。“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的后面还有“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呢……
: ...................
--
FROM 223.1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