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总结的很好。但要件在刑法中已经规定了,包括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你这只是客观要件。某一要件,都是构成的必要条件。所有要件一起,是充要条件。这个逻辑不言自明吧?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要件,然而要定罪不够的。主观要件是,嫌疑人明知违背妇女意志,依然强行实施客观要件内容。这个也是要件之一。主体,客体的要件,不再赘述。一般情况下,主观客观要件具备就能定罪。
【 在 iwannab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背女性意愿,使用暴力和其他手段使女性不敢反抗,不能反抗和不知反抗。这是qj的定
: 义,好好体会一下。不敢反抗的例子有拿言语威胁,拿家人或者其他条件,比如工作,学
: 业威胁,哪怕女性顺从,事后也可以判定为qj。所以在性行为中,女性是否顺从,有撕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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