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影响人身自由的都算 蛮不说还没结婚,就是结婚了也没权利限制别人人身自由。
当然情节严重与否可能有个尺度。嫌人家拿了钱可以要求返回钱,不能强迫人家干啥。结了婚也不能强迫。不能女性嫁人或者答应了订婚就反而比陌生人还没有权利了,那样谁还敢找男人。女性找男性不是为了被强还没有权利主张的。当然男性找女性也得搞清楚,钱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出手,人家不喜欢的就别掏钱,掏了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找补,应该断绝婚约去要钱。
【 在 zerro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该,但讨论的是,这个是否构成非法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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