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逻辑。第一,反例法仅需一个反例
第二,个案不违反规则,规则我以前普及过。
第三,收了彩礼未能结婚,并不一定是哪方过错。
第四,你也知道加上安全女方背约前提。说明,没有这个条件,你也不认为你坚持的所谓“规则”。说明你自相矛盾。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逻辑不通的肯定是你
: 第一,不能从个案反推规则
: 第二,真正公序良俗是看过错,看谁背约,完全女方背约的,连利息都得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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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