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谓的前提是错的。当然他答应了又赖帐不对。
但是即便你离了再找,也未必能找到一个愿意上交的。
---------
我觉得这些大事应该是婚前要谈好的。
婚后共同买房,本身也是共同财产,虽然只写一个人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但就应该是写2个人名字才比较平衡。(计较的人是不会同意只写对方名字的,
所以都写上才能求同存异),这一点上,你本来不应该妥协。
上交工资,其实也是同理,在上交工资,和不上交工资,两种做法之间,其实还有各种
能达成共识的方案。
我觉得首先是工资要透明,要彼此知道对方有多少钱,这是大前提。然后才是就这些共同
财产达成处理方案,不一定是必须上交给某一个人,也可以两个人各自转入一定金额到共同账户。
【 在 stai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庭财政在女人手里是稳定家庭的前提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FROM 171.1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