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法律没规定持续性的情绪输出吧?任何文明的国家都不可能规定这些,因为这个没标准,如果婚姻的锲约规定男的必须提供情绪价值,那无异于签卖身契,是对独立人格的摧毁,比金钱控制可怕多了。
妻子控诉丈夫婚前婚后态度不一,那是因为她们错误地理解了婚姻,要求一个人永远不变,包括要求者自己都做不到。提这样的要求本身就是无理行为。男性追求高学历品德好的配偶是同性群体竞争选择的结果,和被追求者能否提要求无关,希望你明白这其中的逻辑。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具体交易就看双方协议内容了,如果男女恋爱时男性表示认可女性的某些价值,婚后又反悔,那就是违约行为。版上很多妻子控诉的也是丈夫婚前婚后态度不一,或者生了孩子之后原形毕露。这里的问题是男性提供的金钱和情绪价值是持续性输出,可以随时终止和改变的,而女性的青春、机会成本和生育价值是无法撤回的。所以发达国家通过法制的形式来要求男性承担违约责任,而中国这方面还很落后,或者说权力故意制造剥削女性的环境。如果大部分男性真的只想交换生育价值,那当初就可以选择年轻漂亮的村姑,而不是死气白咧追求出身学历品德好的配偶,等生完孩子又改口谁挣钱多谁有实力。任何自由结合的婚姻都是两厢情愿的,选择了高学历女性的男人就表示认可学历的价值,无论你是否认可都不能代表当事人,你自己选村姑结婚也没人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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