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小子,我翻看了一下最近你提到罪刑法定这个词的文章,连同本篇共14篇,附后(贴不上来,需要我可以私信给你)
其中,除了有三处明显是复制粘贴过来的内容,和本篇是被我指出你一直以为是“罪行
法定”而赶紧改回来外,其他都打成了“罪行法定”
虽然水木有用同音字的习惯,但专业名词尤其是双方正在争论的一般不会,结合你对罪
刑法定原则的片面理解(总是只讲定罪,不讲量刑),你应该就是连这个词都不知道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很多同情强奸犯的,也是奇葩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Jan 9 15:33:02 2024), 站内
:
: 否定罪刑法定的就是你
: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 傻小子
: : 可不兴栽赃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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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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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1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