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婚前也有一套房,如果她说两套都加上双方,我肯定同意。但是她只想我这套加她名,我就很不爽。然后离婚前一年,她把她那套房卖了,钱我也一分没要。
钱归她管这个一是我确实不喜欢被人管,另外一个原因是公司很多开销要走私账,我不可能每花一笔钱都跟她解释,我也不想把家里本来的钱参合进来。
【 在 hanacl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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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咋说,她觉得委屈你就加她名呗,反正加不加也不影响什么,首付是你婚前出的,你的钱她委屈给她管呗,这些大件让她买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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