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去当然允许。
ID对应自然人也不是确定的,赖掉很容易。能对应自然人又怎样?我举过例子,电话传唤房主,我岳母根本不信,接到电话就骂人家诈骗。后来我爱人打电话给拍出所,说不要骚扰,否则打12345……有啥KPI的,马上消停了。
【 在 MianHou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是抱着八卦心理去打听事件现实中后续怎么样了(结果是派出所纪律严格,没有透露一个字)
: 第二是理解派出所工作的不容易,基层工作人员要完成工作必须走完流程,我不去他也还得找其他人(现在知道女方指名ID报案,那我不去派出所完不成工作)
: 第三是跟派出所打交道比较多,知道这种事情的性质,闲着也是闲着。接到电话的时候忙,我们就约好几天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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