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受害方。受害人死亡的,你有权利代替受害人表示受害人近亲属不代表受害人本意,而是你才能代表么?受害人本意就是要报仇,要报复,要凶手受到罪残酷刑罚,这个你能代表人家做出决定么?你怎么想,是你的自由,怎么做也是你的自由,甚至你选择直以报仇,我都不做价值评判,说你更高尚我不同意,说你更不高尚我也不同意。
很多被害人希望为至亲争取更多利益,弥补自己离去帶来的身心伤害,生活窘迫么?甚至,不选择快意恩仇,选择原谅,也远非不道德,而是很多人认为更高尚的。这种情况为什么一律不能存在?都要按你的所谓道德,骂黑金交易?令人作呕,赚死人钱?
受害人死亡,近亲属不能代替其接表示谅解受赔偿,就一定符合受害人本意么,符合受害人利益么?有任何证据么?把受害人默认为一定要报仇,是预设逻辑。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谈论的是谋杀案,受害人死亡,这个前提
: 你这个说辞就搞笑了
: 与罪犯的黑金交易怎么增加亡者福利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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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2.131.244.*
FROM 222.13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