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一下高法全文
高法其实是想列出更多返还彩礼的情况
顺便列了一个之前需要返还现在不返还的情况
但是还是给FY非常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考虑到法院民事庭几乎全是拳手
最后很可能只有原来不需要返还的那一条才能落地
其实MF已经说了
不能因为婚姻索要财物
直接规定彩礼非法就好
凡是给了彩礼的全额退回
非得搞这么个解释
自己打自己的脸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去最高法的官网去看看原文,原文要表达的意思刚好和你相反。
: 原文是说不能因为没登记结婚,就判处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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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ryingbird FROM 106.120.64.*
FROM 106.1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