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知的案情材料,朱令中毒期间,清华大学一共有七个人可以接触到毒物,他包括两名教师、三名研究生和两名本科生。由于朱令中毒是多次投毒的结果,而且作案人很可能是把毒物投放在朱令的日常生活用品上,比如洗漱用品或者饮水用品,因此朱令的同宿舍同学都是嫌疑的对象。案发的时候,朱令的宿舍共有四名女生。 另外呢,侦查人员还通过调查工作,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如果这个嫌疑人范围的确定是可靠的,那么侦查人员就可以对这些人进行逐一的排查。依据就是我在前面讲的那些作案人的特征,包括可以拿到毒物,他可以多次接触朱令的生活用品,可以在事后销毁罪证,对朱令有仇恨或嫉恨等等。 我没有看到朱令案的侦查案件材料,但是侦查人员在当年调查时,应该对这些人都进行过调查询问,而且排除了除孙某外其他人的作案可能性。这就是说,在这些嫌疑人中间,只有孙某一人同时具备上述特征。 她是参与毒物实验的两名本科生之一,与朱令住在同一个宿舍,而且她很可能对才华横溢的朱令有羡慕、嫉妒恨。在排除了其他嫌疑人的作案可能性之后,侦查人员就可以得出本案的同一认定结论,也就是说,孙某就是投毒人。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 当1不存在的时候
: 范围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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