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对,下毒的人当然知道是中毒,但是他不知道别人知不知道朱令是中毒。
: 所以他不会急着销毁证据,一定会等到别人都发现是中毒之后才会想着要销毁证据。如果一开始就销毁证据,反而引起别人的怀疑。
: 用这种无色无味的东西下毒,一定是想着瞒天过海,让受害人不知不觉的就这么死掉,或者远离他们,而所有人都不知情,查不出病因。
在1个多月时间里伺机偷走证据;和 报案之后火急火燎销毁,作为T大学生会选择哪一个?
从后来那同舍几个女的言行,她们要么都清白;要么都脱不了关系。如果都是黑的,更没理由选后者。
都说不知道,没留意,没见过 证物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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