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个要追溯到什么时间点?如果不是很严重的病,一般人很难记住10年去医院开了啥药啊,这个上保险前保险公司也没有提醒从那些渠道可以查到之前得过什么病
【 在 hingrend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往症确实是不赔的,各家保险公司应该都是一样的。
: 话说,健康告知时应该如实告知的,这是投保人的签约义务。即使找不到看诊资料了,但得过这个病至少是记得的吧,连同找不到看诊资料的情况一起如实告知,看保司给不给承保,如果没除外承保了的话以后是不得拒赔的。
: 这事真要说有错的话,错确实在你。想折腾一下也行,保司为了维护名声也可能通融理赔的。这种情况多了下年涨保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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