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人把不赡养说得如此理直气壮,还是个律师。你到时候把你爸给你的一百多万和抚养费一并还了,你可以这么说。
【 在 wuhaib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活了40多岁,处理很多离婚官司,帝王贵胄,贩夫走卒,还没见过这样的,恕我眼界太小。这种违背伦理,公序良俗的事少见,如果给他生个一儿半女,我一分不要,一个再婚,在东北离异带娃基本找不到了。我老家行情老年人再婚,男的包吃包住一个月给2000,很多爷们2000都不乐意。我只求将来养老别找我了,钱给谁找谁养老去
: 发自「今日水木 on JDN2-W09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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