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能主要是涉及到福利房,现在不像过去了,过去家属可以一直住着,听说现在是房随级别走。。
至于别的,可能人的想法都差不多,财产哪里是真能公证的了的,婚前财产还稍微好一点,尤其遗产更麻烦。。有点像我的前半生里薛甄珠写的那个放弃一切财产的声明,就算公证了也咩用,人只要活着,随时可以重新做一份,谁敢给永远打包票呢。
【 在 kod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领证就好了,把财产做个公证就行。这样老太太能有更好的医疗待遇,房子也能住到死。
: 实际中这样的例子有不少。单位干涉这个,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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