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立场说,上位者是基于管理统治需要,这么说没毛病。老百姓更多的会代入受害者立场,自然感觉不公平。毕竟上位者本身几乎不可能沦为受害人,两者天然不可能共融。。其实那个法啥都没说,啰啰嗦嗦说了一堆,但刑法啥的里面已经全有了,只是为了有个法而出了个法而已,那就是个工作量。。。
【 在 WXTTDY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后,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得歧视。
: 还给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洗地呐,这个113条你洗得干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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