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男方当时给钱就是通过中介给的。现在女方通过中介换好像也说的过去
中介让男方去拿钱,男方不去。法院让男方去拿钱,男方也不去。不明白男方为啥有钱不拿呢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她炒不炒,她儿子也都是得坐牢吧,这事儿并不会因为女方要不要钱而影响案件性质,当年李天一不就那样的么。
: 另外我也没看懂,这个钱为啥经过婚介所,直接打到男方账上不就行了么,我就不信女方不知道男方的卡号,就算退一步说真的不知道,也还能寄呢,都闹成这样了不至于还非要省50块邮费吧。。给婚介所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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