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家庭生活(FamilyLife)|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最高法:离了婚还得继续供养 (转载)
vv
|
2024-04-08 18:00:24
|
但早年离婚对女性挺友好的,过去我娘家大山离婚基本是男的提包走人。。我们那里没特殊情况的还只给男的分房子,于是男的离一次婚它单位就少了一套房,最要命的是,这个离婚的男的要是又结婚了,单位就眼瞅着又少了一套房。。我要是单位领导,尤其男方单位领导,我抵死也不同意他们离婚,太亏了~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早年离婚算社死了
: 还有的要单位头头批准,真有一辈子不批准,只能过一辈子的
--
FROM 223.104.42.*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