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啥?人家又不是没交过社保!
【 在 tulipebleu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配偶,或者曾有过配偶的,本人就不得从社会领取低保和失业金,生活花费均由现配偶或前配偶负担,直至本人找到工作。除非现配偶或者前配偶都失业无收入或者已死亡。低保和失业金只能由未婚人士或者夫妻都失业人士领取。此处的配偶可以扩展到同居配偶。
: 举个例子,某地青,喜欢沉浸于被低学历低收入地能力女生跪舔崇拜的快乐,与之同居暂时解决生理问题,但是2年后想分手另娶,这时候只要女方没工作,他就必须一直赡养,直到女生找到工作或者找到新配偶,而且女生也不得申请任何社会救济和失业金。
: 我觉得合理。哈哈哈。个人必须对个人选择负责,而不是让全体社会负责。婚姻和同居都是一辈子的责任,想清楚再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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