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强盗的后代当然是谁先抢到就是谁的,不过你这个案例不一样,最终打死兔子的功劳最大,但是假如追逐过程中是互相配合的,比如A和B都有追丢的时候,但互相配合又都发现了兔子,我觉的就不应该按谁打死兔子算谁的,至少要按功劳分配,如果两人者追逐兔子的过程中,没有互相配合,而是各追各的,那最后就是谁抢到了就是谁的,这也没毛病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很合理
: 无主之物,就该谁先拿到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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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mthxes FROM 112.24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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