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的车位是不会的,公共车位本身就是分享的。你这个例子根本就不是相同比喻的,这个在车位空间不足的情况,需要互相出让权利,并不存在那一方牺牲,如果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也不会同意,这样双方都不能够方便的使用车位。但是如果一方车位足够,不同意另一方越界,是合理的,并没有任何问题。也出现过这样的判例,一方开车经常开门时撞了另一方的车门,后来被撞方在自己的车位装上护栏,撞门方打官司认为被撞方在被撞方自己的车位装护栏影响了他开车门,结果是败诉的。
还有我并不反对在下铺同意分享情况下分享下铺,我反对的是下铺不同意分享,还强制要求下铺分享,认为分享下铺是上中铺权利的人。
所以对于是否越线,需要考虑对方是否同意,好在目前还没有遇到不同意的。
总而一句话,分享下铺是情分,不是本份,更不是上中铺的权利。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停车开门的时候,车门是否从来都没有越过相邻车位边界的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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