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个,当年是个大新闻。大概就是福利院嫌弱智女来例假麻烦,就找医院把子宫给切了。
这事儿牛逼在一个真敢提,一个真敢做。反正后来应该是没定性称医疗事故。应该是按故意伤害处理的。
不知道有没有那种,父母嫌弱智孩子麻烦做类似手术的…估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咋这轴呢,对于医院来说,不该做的手术做了,或者原本准备做的手术做错了,都是医疗事故,区别仅仅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疏忽,无论如何都是事故。在后果相同的情况下,前者比后者的追责严重,有可能上升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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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你举这个例子要说明啥?说明没有了会影响内分泌?说了啊,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是后续跟进做系统激素调节的,除了影响生育,并不影响基本生活。如果再发散一点,其实很多年以前就有人为了拖延更年期到来人为服用激素,虽然号称医生持反对意见,但其实这个事儿是从医院起的头,那会儿大夫自己就有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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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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