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跟女方姓,女方出彩礼,跟男方姓,男方出彩礼,跟双方姓,谁也别要彩礼,是不是相对公平一些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古代女方父母养了娃十五六年,出嫁后真的就归男方家了,平时往娘家倒腾东西算偷盗,七出之一。 也没有赡养亲爹妈的义务了。当然要给钱才合理。
:
: 现在男女平等了, 女儿出嫁了还是自己的女儿,权力义务跟儿子毫无区别, 事实上夫妻双方共同赡养女方父母的例子可能还跟多。彩礼毫无依据。
#发自zSMTH@XT2301-5
--
FROM 114.249.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