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代的逻辑也变了,我知道的附近给彩礼的都不是给女方的父母,而是给了女方带到小家庭,很多女方要求房子的,甚至都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给女方父母的。女方父母很多也会给嫁妆,给女方带到小家庭的。
从现在来说,男方父母确实完全没必要给女方父母任何钱财。
另外以前的女子嫁到男方家,是去别人家当主母,就是男方家的人了,很多一大家的钱财都是给女方管理的。
不知道你只是不打算给女方父母钱还是完全不资助小家庭。前面的话我举双手赞同,后面的话我只能说要不就是能力不允许吧,如果有实力还不帮一帮(不论儿子女儿都可以帮一把)可能就是自私加格局小。
毕竟现在已经不是以前大家都一穷二白的时候了,光靠自己就能起来。别人三代累计的财富能让子女更上一个台阶,也不用一味要求小孩从零开始,比起有积累的正常家庭,从零开始真不一定能赶上,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就不要对孩子要求这么高了。当然要是是没能力资助,那就承认自己能力不行就行了,不用拿什么光免堂皇的话来PUA孩子。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古代女方父母养了娃十五六年,出嫁后真的就归男方家了,平时往娘家倒腾东西算偷盗,七出之一。 也没有赡养亲爹妈的义务了。当然要给钱才合理。
: 现在男女平等了, 女儿出嫁了还是自己的女儿,权力义务跟儿子毫无区别, 事实上夫妻双方共同赡养女方父母的例子可能还跟多。彩礼毫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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