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确实不是交易,就如同你前面提到的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事实上这条如今仍然保留,但同时花钱结婚这件事从未被禁止,不仅延续至今,而且相应出了条文。如今我们看到的彩礼官司,依据的是最高法给的指导意见。
至于为什么无从禁止,因为无法惩治,涉及谈恋爱结婚的事情,是特别典型的法无明文惩治皆可为,比如一切收受彩礼的双方于当时而言就是自愿的,自愿的行为无从惩治,唯有等他们事后打起来了再说。
婚姻家庭这东西涉及到人的观念和作派,人与社会环境风气存在互相影响,到了结婚抚养赡养等等事上必然有所体现,相应纠纷就会出现,法律继而会审时度势修正改版。
例如50年的禁止包办和买卖,
例如80年的感情破裂即可离婚,
例如01年的强调彼此忠诚反对家庭暴力,
以上无一例外是因为当时社会上有非常非常多反面案例,使得法律决意介入。
同理那一堆的包括不限于婚前财产保护、同居财产划分、非婚生子女权益、离婚救济、夫妻债务规定等等,都是先有的社会积累才有的条款。
比如如今吵个不停的彩礼事项,早在九几年就已经规定了,但如今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彩礼退陪案,至于未来会不会变,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会的原因是从现在的几个案子看,较长的结婚时间使得彩礼变得模糊而难以界定,甭管怎么处理都有违公平,一刀切更是绝无可能,类似导致的社会影响一旦形成,自然就修正了。
不会的原因是我们无从得知究竟有多少类似的情况,数量不到不足以推动。以及究竟是主观恶意骗彩礼,还是客观感情破裂至离婚,实践中非常难判定。
最后的最后,咱们国家01年改版婚姻法第一次征集了公众意见,从而开启公众言路,我不知道这样那样对某条不满意的人,有没有人正经八百给过反馈,比如你针对每次的公共征集提交过意见么?如果有,做的很好。如果没有,挺自说自话的。
【 在 ZHMZFFL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姻不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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