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劲巴拉的整那么复杂干嘛呢,结婚这个事情谁还能强逼着谁不成,男人不想给彩礼,干嘛非要找要彩礼的女人结婚,女人想要彩礼,干嘛非要管不愿意给彩礼的男人要。。总之,是哪条规定里面说了每个男人都必须有一个媳妇,以及每个女人都必须能嫁的出去么,没有这个说法吧?那么挖彩礼坑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 在 KaitoKuroba 的大作中提到: 】
: 十大最后把锅扣到司法不作为,我觉得这属于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一刀切做法,根本没有可操作性。同样,把这个锅扣女性头上,我觉得也是不合适的。
: 先举个案例:我彩礼3000块钱,2007年的价格。2010年裸婚,无房无车无豪华婚礼,9块钱领证而已。像我这种女性也很多,怎么没人歌颂?我为什么肯为什么能什么也不在乎就接受这一切?自然是我爹妈开明,我弟弟争气,我和我老公学历高,前景光明,所以我们只用谈爱情。
: 但是,很多女性,特别是所谓的“捞女”、要高价彩礼的那些,敢问这些彩礼有几分钱到了女孩自己手里?高彩礼的地方,大部分都是重男轻女,都是有弟女、有哥女,彩礼只是用来给她们的兄弟娶媳妇的,再远一点,甚至女孩子都要去“转亲”,由此酿成的悲剧比比皆是。在这里,这些因为重男轻女而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孩子,只是男性传宗接代的工具人,他们的妈妈是,妹妹是,妻子是……都是赤裸裸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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