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凉山那个不是,他们当地习俗就是那样子,不是女的少,无论杀人的还是被杀的,家里都有女儿而且不止一个,两边的女儿们都收了或者很快会收彩礼,但他们的彩礼就那样,兜兜转转的给人的感觉是谁都花不到那个钱,除非有一户人家女儿的个数高于儿子,否则人人都是左手进右手出,不过是充个面子。这种彩礼已经不是回报的传统了,更不是心意表达,而且也起不到保证金的作用,因为他们的彩礼是靠嫁女儿填补的,彩礼并不是托管。
我认为那个事情的原因是被杀一方的那个女儿不能跟其他闺女一样接受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她当初虽然是15岁家里定的亲,但双方是见了面点了头的,她当时喜欢那个小伙子,也不能全算包办。只是后来同居期间因为挨打她跑了,娘家让她回去说不回去得退钱,她姐姐的话说叫谁还不挨打啊过一会气就消了,她就是不肯才不得不退婚。到了第二个老公是她自己找的,再加上当时已经规定了彩礼上限,于是窟窿补不上了。至于到底是不愿意还钱,还是因为衣裳做法,我认为是前者,因为拿衣裳做法这事并不会因为扣了钱就不灵了,以及他们没钱。
说句难听的,他们那种地方里外里就可着女人欺负,一年挣不到三万块的地方彩礼要三四十万从而大头要靠借,至于借钱的底气在于闺女可以收彩礼,再加上当地退婚必须退彩礼且会被议论,从而女的婚后挨打也就认了。婚姻法过去七十多年了还有人过成这样,只能说投胎全靠命。最后那个闺女还内疚,有啥可内疚的,那里的女人都应该哭自己命苦。
【 在 KEILL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想当然了。
: 很多人的眼里,命根本不值钱。
: 所以,没命了又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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