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来~~
截止到去世的时候
(男的转给女的)79.9 - (女的转给男的)29.7- (共同的支付宝账户男的支取差值)7.5 = 42.7
如果截止到男方姐姐上网开撕的时候:
(男的转给女的)79.9 - (女的转给男的)29.7-(女的转给男的姐姐)3-(女的转给男的爸爸)13.6 - (共同的支付宝账户男的支取差值)7.5 = 26.1
如果截止到出通报的时候:
(男的转给女的)79.9- -(女的转给男的)29.7-(共同的支付宝账户男的支取差值)7.5-(女的转给男的姐姐)3-(女的转给男的爸爸)13.6 -(女的全款退换双方经济往来差额)26.1= 0
以上,未计支付宝利息,支付宝有四千的利息,被计入了那7.5万。按说我觉得不该记入,不过不记入帐很难做平。
以及是不是退了26.1不知道,因为四千的利息不知道怎么算,以及那七万的花店咋算不知道,比如如果花店算俩人的,得分遗产。比如如果花店是女的的,女的得补钱。比如如果花店是男的的,男的得扣钱。以上都应该从26.1的数字里面找。
这一点给那个通报打差评,没写清楚最后到底退了多少钱。。。
【 在 Adaye 的大作中提到: 】
: 等再捋捋帐,不着急讨论。
: 谁给捋捋账啊
: 版上有会计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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