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是有些人以为的漫无边际的“老子觉得不好不合适”就是违背公序良俗
还有什么“我觉得这个赠与数额太大,虽然当事人自愿,但我觉得违背公序良俗,应该判定它无效”
——简直滑稽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公序良俗这个东西,不打起来也用不着啊,就好比爹妈对孩子不好,不打起来谁也说不出来啥,等打起来了,那就看谁太过分啥的,比如爹妈太过分就骂爹妈,孩子太不好就说孩子,总之民事最后就是谈钱,公序良俗是用来当讲价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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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112.97.218.*
FROM 112.9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