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感觉长期同居的认定成家庭成员关系也无可否非,与夫妻没啥区别啊,仅仅是没有财产权,但现在打的是人身,跟财产没关系。。比如重婚也是将同居认定为事实夫妻,彼此以夫妻对内对外。。小情侣同居,对内对外也都是老公老婆的。。他俩要是没有同居不知道会怎么办,也许就是故意伤害,甚至过失致人死亡,主要是他们那个因果关系一旦被认定,怎么都会追责。
【 在 PKK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我说的自圆其说啊。 明明不符合条件,但是我找了ABC三个中介递次操作,包装成符合条件。
: 操作这个的人是不是从经营贷那里得到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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