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作为一个已成既定事实的事情,说来干嘛?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人身上,难道不明白人家最后选的这一步是权衡利弊综合考虑以后的不得已而为之,站着说话当然简单,谁不知道异地工作不利于家庭生活,问题是有头发的人谁愿意做秃子,不是没办法谁会那么任由公司揉搓。退一万步说,她儿子说了都不算的事情,她开口再叨叨,是什么结果自己不知道?更不用说这孩子哭了,不说哄孩子,还生怕人家哭的不够厉害的加一把火,啥人啊才会这么干。
【 在 n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我家,任何人不敢和孩子说“你们的妈妈不管你们了”这种话。包括我自己的父母。因为我会当面发飙
: 婆婆有权利不管,但是这样挑拨,很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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