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同事比你这个还复杂
是他老丈人的父亲再婚
房子是老丈人出的钱,
但是用的是老丈人父亲的名额
也就是户主是老丈人的父亲
这就不但涉及他媳妇爷爷的再婚媳妇
还涉及同事媳妇家的叔叔伯伯
据说在婚前也是签了协议,
事情最麻烦在同事老丈人先死,
老丈人父亲后死
最后通过律师圆满解决
但是律师费贵得离谱。
【 在 jshas 的大作中提到: 】
: 律师说这个到法院打继承官司,人家可以主张法定继承。这个是婚姻协议,不是遗嘱。
: 住我是可以住吧,没说她可以住排除我的居住权利。
: 但是我爸活着时,这个女的就把我赶出去并换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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