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医嘱是故意那样写的。
追诉的话,最早的西医是用拉丁文开处方写病历,至于原因各种说法都有,其中之一是为了保密。
六十年代之前读医科必修拉丁文,并且工作中书面要求使用拉丁文。
后来因为运动也好,因为普及也好,取消这条了,但医生普遍草体书写,其实起因是因为不用拉丁文了于是就往草里写,最早还是保密,以及为了防伪就避免有人冒用笔迹之类的,慢慢就这么传下来了。
也就是说医生写的字外人看不懂,事实上是源于人家的文化水平高,而不是你觉得的他们写字差。。。
【 在 varch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用她的草稿自证了你是个蠢货,很多医生的医嘱写的连外人都看不懂,那些医生都不配当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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