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放大了范围,是因为本质上都是异性交往的问题,这种事情是没办法通过场景来隔离的
如果想劈腿,有一万种办法,拦不住的
如果不想,人家上杆子也没戏
想与不想的平衡并不在于严格的他律,而在于日常点滴是否和谐,大是大非是否价值观一致
楼主这种近似吹毛求疵的相处模式,无时无刻制造小矛盾,是过去古代那种嫁了人就不让出门接触异性的mini版本,所以放过吧
【 在 leno2008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这个逻辑很有问题。
: 你罗列的这些事情属于妻子公司组织的公司行为,而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是公司之外由同一个公司几个人组织的个人行为,并不属于公司行为。
: 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这是两种性质的活动,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相信楼主是没有意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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