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所以这里争议的关键点,是这样一个问题: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去“打扰”别人。
举一些例子:
1)有人发送垃圾短信给我们,打广告,这个可不可以,算不算打扰我们?
2)有人向你孩子发送一些特别的传单,比如宣传性开放、同性,诱惑他们做这些尝试。他们不会太过分,如果你孩子明确拒绝,他们倒是也不勉强。这个算是允许的吗?
……
我用这几个例子,是想引发一种讨论:别人是否有权利,向我们传播我们不想要的信息。
所谓“不想要”,不是我们去阻止别人说话,而是别人不要说给我们听。
举个例子:如果有个电视台,或者电视节目,看到名字我们就知道是讨论“性取向”,那么我进去观看了,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他传播异性还是同性,都可以允许;但如果这个节目是讨论奥林匹克体育,结果进去观看却发现在向你传播“同性”观点,那就很讨厌,我觉得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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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权利、所谓公平,从来不是绝对的。比如动物有生存权,但是如果某个地方因为某种动物导致生态被严重破坏,那么有组织的捕杀行为是大家接受的。宣传同性恋观点,本来也只是极少数人的取向,不可能让他如同异性恋一样享有完整的权利。
【 在 VincentG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的尊重肯定是有些问题的。
: 你想当然的认为媒体应当是“我们”的,“我们”不批评他们就是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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