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说的是流程本身的合规问题,顺便我不同意串标围标是常态,常态是你得跟业主搞好关系但是同样你的投标决不能存在合规风险,否则自然有地方去告,别觉得告了没用,告了就会知道会吓到多少人以及多少人会跳出来各种协调,没有用他们还会害怕么。至于中标修缮,设定必须有同类工程业绩的投标红线并且比如一个业绩一分以三分或者五分封顶,这是非常正常的招标条款吧,我们都知道第一个项目是最难拿的,拿了第一个一分之后,后面就是加分了。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招标这个过程解决不了是不是正经八百儿做项目行的问题。
: 往往正经八百儿做项目行的单位,也得去围标串标。
: 没有围标串标,正经八百儿招投标找到的单位,也可能是个劣迹斑斑的水货。你看中标河大大礼堂修缮的那个,不是也中标故宫修缮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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