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不知道了,法律层面上依据证据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否则案子没法办。。至于具体法官怎么代入个人视角尤其怎么用那个酌情,那是门学问。。不管咋说,争取别打官司。。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法律的结果总是大不近情理,就会产生很多社会问题。
: 比如这个被撞的老头,人家本来连交规都没违反,也没找肇事方一哭二闹三上吊,老老实实去打民事官司。结果打了个民事官司,变sha人犯了。
: 王法官才三十多岁,因为这么个不到两万的赔偿官司没命了,确实可惜。奈何?奈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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