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了,你显然没理解中国婚姻法是从什么社会环境下建立起来的,否则不会不理解什么叫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离婚自由体现在双方自愿离婚的自我协商而一方坚决离婚的循调解直至诉讼解决,婚姻本身注定了一定是两个人的意愿体现双方地位和话语权是平等的,既然双方地位话语权平等那么自然要保护双方,怎么可能无限赋予一方说话的权利而无限漠视另一方的存在,否则说好的地位平等哪里去了,你说离就离,你当别人是你的下属么?
【 在 smn 的大作中提到: 】
: 离婚冷静期30天,其中一方说不同意离婚就可以不离。如果自由,不是一方想离就离吗。离了后悔再结呗。
: 抖即锊坏搅嗣丛趺椿固致劭督衅降攘四
: 发自「今日水木 on PEU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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