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说一句,哪怕是现实中,跟当事人有真实的接触,其实普通的交往,也不可能让一个人了解案情。
当年的朱令案,多少的同班同学都不了解实情,到多年后才知道。
昨天我一看就知道,这版面有的人是太过自作聪明,以为靠网上的一些信息,什么卷宗,什么“当地人”,估计还有网上贴出来的什么“检查单”之类的,就能自己断案了。。。
我再明确告诉各位一句,这是一种错觉。信源,是需要有足够的阅历和经验,才能判断真伪权重的。
【 在 masterlv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因为我太清楚,这所谓网络断案,是怎么一个可笑了。
: 别的不说,当年李某一的案子在网上也是纷纷扰扰。
: 奉劝各位一句,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就别掺和网络上的案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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