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别人的钱都不心疼,我上学时候还舍得买小一千块钱的擦脸油,现在直接不用了。
另外咱们国家其实已经慢慢从保护穷的往谁的就是谁的走了,比如很多人看现在关于彩礼的还有分房子啥的条款觉得刺眼,但那已经是修过的了,已经定位于要保护实际出钱的人了,如果站在过去的条款看,比如93年最高法拍板的离婚分钱,那么人家是这么写的:
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六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据说催生了现行彩礼处理办法的就是上面的5和19,是吵了半天的结果。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穷小子还是教育有问题啊。纯纯的崽卖爷田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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