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楼主最不应该的,就是非要让弟媳一起写欠条
这纯粹是没事找事
本来债务就是共同的,跑不掉的,弟弟一个人写就足够了
这完全是把弟媳不当自己人
有这样的大姑姐,这个家,以后是好不了了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真是闲的,人家是亲两口子孩子都满地跑了,一个当大姑姐的暗戳戳防着弟媳妇离婚卷钱么,好说不好听的干什么啊。再说了是个人就该知道借款用于唯一住房购买的无论是否俩人签名都必然认定为夫妻债务,而且大额转账即使没有借条也并不会必然认定为赠予,要说当闺女的跟娘家妈一伙的好歹也算母女同心,娘家妈都不吱声她算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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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JAD-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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