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避风险。
如果夫妻借钱只一方签字,借款后资产转移到未签字的那个人那里,然后离婚。
后续追债,相当麻烦。
没有签字,银行得找证据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借钱时未签字的那个人知情。
再举个例子:夫妻其中一方借钱,另一方不知情也没签字。借的钱挥霍了,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主找上门来,这样的话就是没签字也不知情的一方痛苦了,找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再证明没有用于家庭共同支出。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是签不签字都是共同债务,那么银行为啥要求夫妻双方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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