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师那事被判刑,并不是单纯因为打老师本身,打老师别管事出有因还是说随意殴打,是按故意伤害还是按照寻衅滋事,都不够判刑的。但是,他打老师还录了视频,并且在网上传播,播放了数百万次,这就构成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素,所以才够判刑的。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凡翻一翻过往的几版婚姻继承相关的东西,也不应该得出那样的结论。。至于所谓是否合理,人心中的合理是情感层面,就如同我们很多人心里会觉得打老师是事出有因太重了,以及那个加塞的女的那么不讲理也太轻了,毕竟从感觉上说后者听起来远比前者来的可恶,但捞鱼就这样,看啥时候捞看怎么捞。。比如前者有特殊的情况背景,如果是当时处理的不一定啥样,当时的后果是很轻的,但后面因为视频的扩散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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