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就是小红的哥哥或弟弟,只不过他们受传统习俗影响,不认为自己是侵害了小红的田地山的权利,认为这是自然的事情。所以我说法律层面要有违法的惩罚措施才行。这个要执行起来是很困难,但是至少先让人们有这种意识。
第二,分户和宅地基是向村集体申请,所以可以说是村集体,村集体是一个组织,习惯于按照习俗办事,所以小红要是离婚会很惨,夫家村集体不会给她宅地基,娘家村集体也不会。
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浙江省试点一个政策,农村女的离婚了,户口从夫家的村迁回娘家的村,如果她在五年里户口都没有再迁去其他地方,且五年里没有再婚,她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地基,村集体需要予以配合。不过政策虽然有了,落地又是个麻烦事,还是一样的,没用强制执行,就只能是一个村一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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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chenhui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农村女的申请分户立户,如果gong安不给办理,那就是没有权利,但国家有此规定吗?
: 按照你的说法,农村离婚妇女的户口不是在娘家,就是在前夫家,尤其是在前夫家的妇女,想分户gong安都不分户立户,你觉得gong安是吃饱了撑的敢违反国家规定?
: 到底是谁把天地分给了小红的哥哥和弟弟?
: 到底是谁禁止农村女性分户立户的?
: 这两个问题你既然指控存在上述行为,就说明是谁做的!不说是谁,你说你是不是在莫须有?让人不难认为你是在编造?所谓默认的说法,无非是虚化你的指控,让人无法了解事实,再进一步和你对质辩论罢了。
: 有本事就把指控的事情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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