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归而治之而是还当治之。这个《吴录》提及了糜芳投降的内因,即糜芳因渎职引起失火焚烧军资的事件被关羽问责。印证了三国志中“还当治之”的记载。
这个不提,就算在外面作战时说这种话又会有多少差别?或者更差。
胡大海的事情不正说明这事有风险,才会有人劝谏朱八八。胡大海一不是掌握其老巢,二开始也是不放心有耿再成节制。观察一年以后才单独带兵去前线。只是一路偏师,多有仰赖主公,且其他精兵强将环伺,风险可控。没两年就死于部下哗变。现实版向使当时身便死,一生忠伪复谁知啊……
你的推测主要问题是自相矛盾,又说糜芳资格老,关羽轻易动不了,又说这么硬,却会因为贪污这点儿破事儿吓破胆投敌。按你的说法,糜芳贪财误事,关羽不能摋(我其实也没说摋不摋,免职降职,养起来不碍事不行么?换个自己心腹管事儿架空也可以啊,怎么和擅摋有关系),事发了,求求妹夫皇叔不就没事儿了?至少哥哥也在,不做官,也生活无忧吧。怎么又会怕的直接叛主投敌了?那应该不是因为怕吧?
而且,我开始就指出,以火灾掩盖军需被贪污倒卖时间线不对,火灾是在出兵前,必然不能水淹七军获取大批俘虏关联上。
【 在 bull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也是猜测,比起我的来,你的猜测即没有依据,也不符合逻辑。我的至少还符合历史惯例和人之常情。
: 第一,你怎么确定是关羽"得罪了还把老家交给人家"。前面我分析得很清楚,“归而治之”这句话不可能是出发前说的,如果是出发前说的,那么就是一个敷衍塞责的话,"等我回来收拾你",基本上和打架输了的人说"你等着",一个道理,就是找个台阶下,大事化小。
: 第二,作为主管,得罪了手下人,还让手下人主事的多了,朱元璋把胡大海的儿子kill了,胡大海从此绝后,但朱元璋还让胡大海独立领军作战。为什么?因为这是集团内部矛盾,糜芳只有失心疯才会投降东吴。因为前面说了,只要糜芳不死,他就能在蜀汉做个富家翁。但谁想到糜芳他们偏偏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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