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进度没啥问题,但他这个就有问题了,你们最后只剩了很少的一部分人,应该工作内容很少吧?他这个剩了1700多人,这类企业肯定大部分都是工人,你留工人干什么,必然是生产,不需要那么多工人的情况就是业务没那么多,他这个裁员的情况就很符合这类情况,业务少的时候我裁人,业务多的时候我招人,20年就很符合业务增加扩招,20年开始业务萎缩需要裁员。
你裁员肯定有先后顺序,不可能随便看谁不顺眼就裁谁吧,正常逻辑是1,最近入职的2,工作能力一般的3,工作能力不错但不是稀缺的
21年开始裁人,他18年入职的,正常就是先裁20年入职的,大概800多人,然后再裁19年入职的,这个数据没查出来,但应该不会超过1000人,然后就是18年的,正常合同3年的18年入职正好21年到期,这部分法律允许正常解除(不管他公司是否还有其他的方案,但这样法律风险最低),但他们和他续签合同了,21年他们裁了3500多人,把他落下了。22年裁了1300人左右,还把他落下了,23年他们基本上不裁人了,业务差不多稳定了,再把他裁了,你说他们人力是吃啥的,给自己留麻烦?
再有,从公开文书来看,他们的劳动争议案件很多(到诉讼了,仲裁阶段的查不到),且还有劳动争议输了被执行的情况(最终付钱了,15000元),可见他们对钱还是很看重的。
最后,再说一个,他21年裁了3500人,就算只有10万,那就是赔偿金3亿5千万,22年1300人,又是1亿3千万,这就接近5亿了,这企业注册资本金700万美金,5000万人民币,就算赚钱,他纯人力支出5个亿,你觉得集团能同意?
最后还是那个,22年更名了,23年给他通知补偿金的时候应该用新名字通知才对,这种如果是做的最标准的合同都应该是重签,标明原因,或者补签劳动合同变更的附件
【 在 Keyman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进度完全有可能的。我们公司16年开始裁中国研发中心,17年几乎裁完,官宣关闭中国研发中心;但是直到21年还有20几人留着,办公室也留着,我21年回国时还在那里办公了一段时间。
发自「快看水母 于 ALN-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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